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唐燕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近日对外发布,其中提出,允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按照政策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6月16日,港交所行政总裁陈翊庭就“H+A”上市机制接受采访时表示,大湾区企业同步在港深上市有助于扩大投资者覆盖范围,不会稀释市场流动性。据了解,目前港交所正在处理超过160家企业的上市申请,其中近20家拟募资规模预计达10亿美元以上。
对于吸引外资企业赴港上市,陈翊庭指出,中国香港在国际化程度、流动性及监管体系等方面的优势,使其成为东南亚及中东成熟企业第二上市的“最佳选择”。据统计,过去一年已有3家新加坡公司和1家泰国企业完成在港交所挂牌,东南亚航空企业Capital A母公司正研究在港交所双重上市。
在结算制度改革方面,港交所计划年内就“T+1”结算发布白皮书。陈翊庭坦言配资炒股公司平台,缩短结算周期虽能提升资金效率,但也将增加运营风险管控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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